受贿过亿请求从宽处理但庭审中全面翻供且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 -新全讯平台
月29日,山东省地矿局原局长郑金兰因受贿1亿余元,被淄博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淄博中院经审理查明:20年至2016年,郑金兰利用担任潍坊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厂房搬迁、矿权转让、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2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郑金兰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积极退赔部分赃款,但庭审中全面翻供,且大部分赃款转移海外,尚未退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根据郑金兰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决定以受贿罪判处郑金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查封、扣押、冻结、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及孳息继续追缴。
郑金兰出生于1952年7月,山东青州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山东省潍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潍坊市委副书记、潍坊医学院党委书记,山东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山东省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2015年12月退休,2020年11月宣布被查。
2021年11月,淄博中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郑金兰受贿一案。庭审中,郑金兰进行了zui后陈述,请求法庭从宽处理。
据悉,郑金兰在行业里zui受关注的,主要是写作。曾先后出版了《三农手记》《潍坊民间艺术史话》《地矿手记》等著作。
2006年11月,《决策》曾刊登《“三农书记”郑金兰》一文,对时任潍坊市委副书记郑金兰专访。文章披露,2002年5月,一直从事文化和宣传工作的郑金兰主动要求分管农业。对于为什么这样做,郑金兰表示,“抓农业是个苦差事、累差事,但我愿意做这样的选择,因为自己出身农村,老父老母至今仍在农村,农村的风风雨雨无时无刻不在牵动自己,在我内心深处始终有一种魂牵梦绕、挥之不去的‘农民情节’。”
郑金兰称:“我这人特别爱动感情,不管到哪儿,看到穷的就想掉眼泪,就去帮他做点事。”郑金兰情绪激动时,习惯紧握双拳,大声嚷嚷。“我从没把农民看作我的工作对象,他们就是我的父老乡亲。只要影响了农民的利益,我就和谁没完,在这一点上没有余地,不用思考,没有担心,这已经成为我性格的一部分。”
郑金兰告诉《决策》,“有时候我感到特别担心,不知道将来自己不管农业了该怎么办。但我想,即使将来不管农业了,我还是要为农民做点事情,不管站在什么角度。”
据媒体此前报道,在熟悉业务、了解队伍的过程中,郑金兰说自己总是被感动,走到哪里都掉泪。因为找到归来庄金矿老朱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而妻子却因病去世,郑金兰掉泪;在野外,看着小伙子光着膀子满脸的油泥,她掉泪;看到在海拔4500米作业的机长消瘦的脸庞,她掉泪。从2006年年底,她的眼泪持续了差不多快两年的时间,在2008年10月建局50周年庆祝大会,她依旧泪眼婆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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